住宿条款和条件
条款及条件
我们总结了住宿、紧急信息、费用、取消、责任范围等基本规则。请务必在使用前确认。
紧急信息
LodgeGeek Fukui Ekimae 的设计以客户安全为首要任务,遵守法律法规。
此外,我们的员工接受了火灾或地震等罕见事件的培训,因此,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请注意以下几点并遵循酒店的指示。
LodgeGeek福井站酒店的设计理念是在法律的基础上将顾客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另外,火灾紧急情况,我们正接受地震训练。紧急情况,我们注意到以下几点,请订购我们的指导。
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 紧急疏散通道
每个房间的门上都有导游图。请检查前往紧急出口的路线。
房间里这家酒店的指南书的下一页有紧急出口地图。请确认紧急出口。
*地震 *地震
当发布地震警报时,我们将通过紧急广播通知您。请注意以下几点并冷静应对。
发布地震警报时,我们会通过紧急广播进行广播。 And in regard to not, please deal calmly.
In the room... / In the room...
①Please leave the door of your room open.
②请立即熄灭香烟。
③请远离窗户玻璃。
④酒店工作人员会立即引导您前往安全的疏散路线,在此之前请不要离开房间。
①•②请保持房间门打开,立即扑灭烟火。
③Please, leave the window in the room.
④在酒店工作人员将您带到安全紧急出口之前,请勿离开房间。
大堂走廊里…… / 走廊里……
①小心坠落物,保护好头部。
②Please stay away from window glass.
③Please never ride the elevator.
①注意预防头部。
②请将窗户留在房间内。
③Please, never ride on the elevater.
在电梯里…… / 在电梯里……
当发生强烈地震时,运行中的电梯会自动停在最近的楼层并开门。下电梯并疏散至安全地点。
当发生强烈地震时,运行中的电梯将停在最近的楼层并自动开门,请下电梯撤离安全场所。
*火 *火
如果你发现火.../如果你发现火...
①请立即联系前台。即使您认为因烟雾或异味而发生火灾,也请联系我们。
②请大声告诉周围的人。
①如果怀疑起火原因是烟雾或气味,请立即接触前方。
②请大声告诉我。
当你发现火时.../当你发现火时...
①发生火灾时,前台将立即通过紧急广播通知您。
②离开房间时,先将门稍微打开,并检查走廊内是否有火或烟。
③打开最近的紧急出口门并退出。
④请听从酒店工作人员的指挥。
⑤避难时切勿使用电梯。
③一旦发生火灾,我们将立即通过紧急广播向您通报。
④离开房间时,首先应将门稍微打开,确认走廊内是否有火或烟。
⑤应前往最近的紧急出口,打开门上的塑料盖,走到室外。
⑥请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
⑦紧急情况请不要乘坐电梯。
在走廊里…… / 在走廊里……
①用毛巾等遮住口鼻。
②保持较低的姿势,沿着墙壁到达紧急出口。
③如果因火灾或烟雾而无法在紧急出口附近撤离,请立即返回房间等待救援。
④如果疏散到楼顶,请站在上风处等待救援。
①请用毛巾捂住口鼻。
②请沿墙壁及较低位置前往紧急出口。
③应立即返回房间等待救援,以免引起紧急出口附近起火、冒烟。
在房间里…… / 在房间里……
①请关闭空调。
②用湿毛巾或床单盖住门的缝隙,防止火和烟进入。
①请关闭空调开关。
②应用湿毛巾或衣服盖住门缝,防止火灾和烟雾蔓延。
住宿规定
住宿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适用范围
(第1条) 1. 本酒店与住宿客人签订的住宿合同及相关合同,应遵守本条款的规定,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适用法律法规或一般惯例。
2. 如果本酒店在不违反法律和惯例的范围内接受特别协议,则无论前款的规定如何,均以该特别协议为准。
(第1条) 1. 本酒店与住宿客人之间签订的住宿合同及相关协议,应遵守本条款。本协议未规定的任何细节均应受法律法规和/或公认惯例的管辖。
2. 尽管有前款规定,如果酒店已签订特别规定并被普遍接受,则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应以特别联系为准。
住宿合同申请书等
(第2条) 1. 想要与本酒店申请住宿合同的人必须向本酒店提供以下信息。
(1) 宾客姓名及联系方式
(2) 住宿日期及预计抵达时间
(3)住宿费用(原则上按附表1基本住宿费用)
(4) 本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2. 住宿客人在住宿期间要求在前款第2项规定的住宿日期之后继续住宿时,本酒店将在提出要求时将其视为已申请新的住宿合同。
(第2条) 1. 欲与本酒店申请签订住宿合同的住宿客人,应将以下事项通知本酒店。
(1) 宾客姓名及人数
(2) 住宿日期及预计抵达时间
(3)住宿费(原则上按附表1所列基本住宿费)
(4) 本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2. 如果住宿客人在住宿期间要求将住宿期限延长到前款第(2)项规定的日期之后,则在提出该要求时将被视为申请新的住宿合同。
住宿合同的签订等
(第3条) 1. 住宿合同在本酒店接受前条的申请时成立。但酒店证明未同意者,不在此限。
2. 根据前项规定签订住宿合同时,必须在本酒店规定的日期之前缴纳本酒店规定的申请费,该申请费仅限于住宿期间(超过3个月时为3天)的基本住宿费。
3. 申请费首先计入客人应支付的最终住宿费,并在支付第6条和第17条规定的费用时退还。
4. 如果未在酒店根据同项规定指定的日期之前缴纳第 2 项规定的申请费,则住宿合同无效。然而,这仅适用于酒店在指定支付申请押金的截止日期时通知客人的情况。
(第3条) 1. 本酒店受理前条规定的申请后,即视为住宿合同成立。但经证明酒店未受理申请时,则不在此限。
2. 根据前项规定签订住宿合同时,住宿客人需在整个住宿期间(住宿时间超过 3 个月时为 3 天)的基本住宿费范围内支付酒店规定的住宿押金。
3. 关于押金,首先,该押金用于支付客人应支付的全部住宿费用,其次,当客人根据第6条和第18条支付住宿费用时,酒店将押金退还给客人。
4. 如果住宿客人未能在第2款规定的日期之前支付押金,酒店将视住宿合同无效。但是,仅在酒店通知住宿客人指定押金支付期间的情况下,该规定才适用。
无需支付住宿押金的特别约定
(第4条)1. 尽管有前条第2项的规定,本酒店在住宿合同成立后,可以同意不要求支付该项规定的住宿押金的特别约定。
2. 在承诺住宿合同申请时,如果本酒店未要求支付前条第2项规定的住宿押金,或未指定该押金的支付期限,则视为本酒店已同意前项特别约定。
(第 4 条) 1. 尽管有前条第 2 款的规定,本酒店可以在按照同款规定签订合同后签订不需要住宿押金的特别合同。
2. 当酒店未按照前条第2项要求支付押金和/或在接受住宿合同时未指定押金支付日期时,请签订前项规定的特别合同。
拒绝签订住宿合同
第5条(拒绝签订住宿合同)/拒绝住宿
(第5条)本酒店在下列情况下,可能拒绝签订住宿合同。
(第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酒店不得同意签订住宿合同。
(1)住宿申请不符合本条款规定时。
(一)住宿申请不符合本条款规定的。
(2) 因满房而无空房时。
(2)当酒店已订满且无空房时。
(3) 认为住宿者有可能做出违反住宿相关法律法规、公共秩序或良好道德行为的风险时。
(3) 寻求住宿的客人被认为有可能做出违反住宿相关法律或良好道德的行为时。
(4) 打算留宿的人有可能对其他住宿客人造成重大滋扰的情况,或者该人做出对住宿客人造成重大滋扰的行为时。
(4) 当寻求住宿的客人被认为有不当行为和/或有扰乱酒店其他人的安宁和舒适的行为时。
(5) 住宿者为黑社会成员、黑社会成员、黑社会相关组织、黑社会附属者或其他反社会势力时。
(5) 住宿客人为黑社会或黑社会组织所属或与该组织或反社会团体有关联时。
(6) 住宿者为黑社会或者其业务活动由黑社会成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时。
(6) 当寻求住宿的客人属于财团或从事财团活动的法人或团体时。
(7) 当寻求住宿的人是法人且其中一名管理人员是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成员时。
(7) 当寻求住宿的客人属于以辛迪加为管理人员的集团时。
(8) 住宿者对住宿设施或住宿设施工作人员提出暴力要求,或者要求超过合理范围的负担时。
(8) 住宿客人对酒店员工实施暴力、威胁或要求承担不合理的负担时。
(9) 明确认定住宿者为传染病患者时。
(9) 住宿客人被明确检测出患有传染病时。
(10) 因自然灾害、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而无法住宿时。
(10)因自然灾害、设施故障等不可避免的情况,本酒店无法提供住宿时。
(11) 申请住宿后无法联系到住宿者时。
(11)寻求住宿的客人无法进行通讯时。
(12) 打算过夜的人未经许可而允许第三方入住房间,或者第三方使用该房间住宿时。
(12) 住宿客人未经许可与他人住宿时。
(13) 留宿者携带危险物品或重物时。
(13)住宿客人将危险品或重物带入房间时。
(14) 住宿的任何部分被用作有组织犯罪集团、政治组织、宗教团体、反社会团体、个人或其他可能实施暴力行为的个人(以下简称“有组织犯罪集团”)或其成员的组织、商店、办公室或住所时。
(十四)可能实施暴力的政治团体、宗教团体,以及反社会团体和个人。
(15) 打算入住酒店的人将酒店变成有组织的犯罪团伙的聚集地,或者让不法的客人等进出,从而做出给其他客人等带来不适、不安、恐惧等的行为时。
(15)将犯罪集团的集合地点和可疑的客人放置在房间内或使其他入住客人感到不愉快和不安时。
(16) 人实施犯罪,或者被指控、控告、逮捕或者作为犯罪人被指控时。 (根据福井县饭店业执法条例第14条的规定。)
(16)犯罪人被起诉、被指控或者被逮捕时。
第6条(住宿者的合同解除权)/住宿合同的解除权
(第 6 条) 1. 住宿客人可以通过通知酒店来解除住宿合同。
2. 如果住宿客人因自身原因取消全部或部分住宿合同(酒店指定付款日期并根据第3 条第 2 款的规定要求支付申请押金的情况,以及住宿客人在付款之前取消住宿合同的情况除外),酒店将收取附表2 所列罚金。
但是,本酒店接受第4条第1项规定的特别约定时,仅限于本酒店通知住宿客人解除住宿合同时有支付违约金的义务的情况。
3. 如果客人未与酒店联系而在住宿当日23:00前抵达,酒店可将住宿合同视为客人已取消。
(第 6 条) 1. 住宿客人有权通过通知酒店取消住宿合同。
2. 因住宿客人自身原因而全部或部分解除住宿合同时(酒店要求在第 3 条第 2 款规定的规定期限内支付押金,且规定的住宿客人在付款前取消住宿的情况除外),住宿客人应支付附表 2 所列的取消费用。但是,如果签订了第 4 条第 1 款规定的特别合同,则仅在告知住宿客人取消住宿时支付取消费用的义务的情况下才适用。
3. 如果客人在住宿日期的上午 12 点之前未到场,或者酒店可能会认为客人的住宿合同已被取消。
本酒店有权解除合同
第7条(酒店住宿合同的解除权)/住宿合同的解除权
(第7条) 1. 本酒店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住宿合同。
(第七条)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酒店可以解除住宿合同:
(1) 住宿客人被认为有可能做出或已经做出违反住宿相关法律法规、公共秩序或良好道德的行为时。
(1) 住宿客人被认为有责任做出和/或自己的行为违反有关其住宿的法律或公共秩序的良好道德行为时。
(2) 存在对其他住宿客人造成严重滋扰的危险时,或者住宿客人做出对其他住宿客人造成严重滋扰的行为时。
(2) 当客人被认为有不当行为和/或其行为方式会扰乱酒店其他客人的安宁舒适时。
(3) 当该人是有组织犯罪集团或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成员时。
(3)当客人属于集团集团之一或属于有组织的集团集团时。
(4) 犯罪集团或犯罪集团成员是法人或其他控制业务活动的组织的成员时。
(4)当客人属于财团集团或进行财团活动的法人或团体之一时。
(5) 当法人的一名管理人员是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成员时。
(5) 当客人所属的法人以财团集团之一为执行官时。
(6) 对住宿设施或住宿设施工作人员提出暴力要求,或者要求超过合理范围的负担时。
(6) 住宿客人实施暴力行为或威胁或要求酒店承担不合理的负担时。
(7) 明确确认客人患有传染病时。
(7)住宿客人被诊断患有传染病。
(8)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住宿时。
(8)因自然灾害及/或其他强制措施而导致本酒店无法提供住宿时。
(9)符合福井县饭店业执行条例第14条规定的情况。
(9)适用东京都条例第14条规定的情况。
(10) 在卧室睡觉时吸烟、乱动消防设备等或不遵守酒店使用规则规定的其他禁止事项(仅限于防火所需)。
(10) 住宿客人未做出在床上吸烟、破坏消防设施等本酒店规定的使用规则禁止事项等禁止行为时。
(11) 申请住宿后无法联系到住宿者时。
(11)当寻求住宿的客人无法联系酒店时。
(12) 打算过夜的人允许第三者过夜或第三者使用该住宿作为住宿时。
(12) 住宿客人未经许可与他人住宿时。
(13) 留宿者携带危险物品或重物时。
(13)住宿客人将危险品或重物带入房间时。
(14) 住宿设施的任何部分被犯罪集团、政治团体、宗教团体、反社会团体、个人或其他可能实施暴力行为的团体或个人(以下简称“犯罪集团”)或其成员用作商店、办公室或住宅时。
(十四)可能实施暴力的政治团体、宗教团体,以及反社会团体和个人。
(15) 当寻求住宿的人的行为方式使其他客人感到不舒服、焦虑或恐惧时,使房屋成为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出没地或让可疑的客人进出。
(15)将犯罪集团的集合地点和可疑的客人放置在房间内或使其他住宿客人感到不愉快和不安时。
(16) 人实施犯罪,或者作为犯罪人被指控、控告、逮捕或者起诉时。
(16) 犯罪人被起诉时。
2. 本酒店根据前项规定解除住宿合同时,对于尚未提供给住宿客人的住宿服务等,不向住宿客人收取费用。
2. 如果酒店根据前款规定取消了住宿合同,则酒店无权向客人收取合同期内未接受的任何服务费用。
第8条(住宿登记)/登记
(第8条) 1. 客人必须在入住当天在本酒店前台登记以下信息。
(第8条).1.住宿客人应在住宿当天在酒店前台登记以下信息。
(1) 客人姓名、年龄、性别、地址、职业
(1) 宾客姓名、性别、地址及职业
(2) 外国人:国籍、护照号码、入境地点、入境日期
*我们将要求您提供护照或外国人登记证的复印件,以证明您的国籍、护照号码等。
(2)(日本人除外)国籍、护照号码、口岸及入境日本日期。
(3) 出发日期及预定出发时间
(3)出发日期及预计出发时间。
(4) 本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4) 本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2. 如果住宿客人打算使用旅行支票、住宿券、电子货币或信用卡等其他可以代替货币的方式支付第12条规定的费用,则必须在前款规定的登记时提前出示这些信息。
2.如果住宿客人打算使用旅行支票券或信用卡等日元以外的方式支付第12条规定的住宿费用,则应在前款规定的登记时提前出示这些凭证。
房间使用情况、使用规则及费用缴纳
第九条(客房入住时间)
(第 9 条) 1. 客人可以从下午3:00 到下午3:00 开始使用酒店的客房。抵达当天至次日上午11:00。
(第9条) 1. 客人有权在下午2:00至次日上午11:00期间入住酒店的签约客房。
但是,如果您连续入住,则除抵达当天和出发当天外,全天都可以使用。
但是,如果客人连续住宿,则除抵达和离开当天外,客人可以全天使用该房间。
2.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酒店也可以在同款规定的时间以外接受客房的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将收取以下额外费用。
2. 尽管有前项的规定,本酒店可以允许住宿客人在同项规定的时间之后继续使用客房。在此情况下,需支付额外费用,具体如下:
提早抵达费
(1) 上午11点前:100%房费
(2) 上午 11 点起:房费的 50%
(3) 下午 1 点起:房费的 30%
提早入住费用(1)上午 11:00 之前:房费的 100% (2)上午 11:00 以后:房费的 50% (3)下午 1:00 以后:房费的 30%
延期费
(1) 中午 12:00 之前:收取房费的 30%
(2) 下午 2 点前:50% 房费
(3) 下午2点后:100%房费
推迟费用 (1)下午 12:00 之前:房费的 30% (2)下午 2:00 之前:房费的 50% (1)下午 2:00 之后:房费的 100%
但若计划有明确规定,启动时间不限于此。
(但是,如果计划另有规定,开始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第十条(使用规则的遵守)
(第十条)客人在酒店内必须遵守酒店制定并张贴在酒店内的使用规则。
(第 10 条)。 1. 住宿客人应遵守酒店制定并张贴在酒店内的使用规则。
第十一条(营业时间)
(第十一条) 1. 酒店主要设施等的营业时间如下,其他设施等的详细营业时间将在提供的小册子、各地布告、客房内的服务信息等中公布。
(第 11 条)。 1. 酒店主要设施等的营业时间如下,其他设施等的详细营业时间请通过提供的宣传册、各处张贴的告示、客房内的服务等详细告知。
(一)前台、收银等服务时间
•无宵禁
•前台服务至 23:00
(1)前台/收银台服务时间 / •宵禁:无•前台服务时间:至下午:12:00
(二)配套服务设施开放时间
•自动售货机角24小时营业
•24小时投币式洗衣机
(2) 附带服务设施的营业时间 / •2F~3F:自动售货机角24 小时开放 / •3F:投币式洗衣机角 24 小时开放
2. 前款规定的时间如有必要,可临时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通过适当的方式通知您。
2.前项规定的营业时间,因本酒店的不可避免的原因,将临时收取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应通过适当的方式通知客人。
第十二条(住宿费的缴纳)
(第十二条) 1. 住宿客人应支付的住宿费用等的详细内容及其计算方法,如附表 1 所示。
(第 12 条)。 1. 住宿客人应支付的住宿费等的明细及计算方法见附表1。
2.前款规定的住宿费应以货币或本酒店认可的其他方式支付,例如旅行支票、住宿优惠券、信用卡等,在住宿客人抵达时或本酒店要求时在前台支付。
2. 前项规定的住宿费等,应在住宿客人抵达时或根据本酒店的要求,以日元或本酒店认可的旅行支票或信用卡等日元以外的方式支付。
3、即使酒店向客人提供客房,客人使用房间后自愿选择不入住,仍将收取住宿费。
3. 即使客人自愿不使用酒店为其提供并由其使用的住宿设施,也应支付住宿费。
我们酒店的责任、寄存物品和行李处理
第十三条(酒店的责任)
(第13条) 1. 如果酒店在履行住宿条款和相关合同时或因不履行住宿条款和相关合同而给住宿客人造成损害,则酒店将赔偿该损失。但非因酒店原因造成的损坏则不在此限。
(第13条).1.本酒店因履行或未履行住宿合同或相关协议而给住宿客人造成损害的,应予以赔偿。但因本酒店不承担责任的原因造成损害时,则不在此限。
2. 虽然我们酒店已被消防部门认证为特殊设施,但我们已加入了责任保险,以应对不太可能发生的火灾。
2.酒店投保酒店责任保险,涵盖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发生的情况。
第十四条(无法提供签约房间时的处理)
(第十四条) 1. 如果酒店无法为客人提供合同规定的房间,酒店应在征得客人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安排其他同等条件的住宿设施。
(第 14 条) 1. 当酒店无法提供合同客房时,酒店应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在征得客人同意的情况下,在其他地方为客人安排同等标准的住宿。
2.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如果酒店无法安排其他住宿,酒店将向客人支付相当于预订房间费用的补偿金。但若非本酒店原因,例如自然灾害或灾难,我们将不会因无法提供客房而支付赔偿金。
2.当无法介绍其他住宿时,本酒店支付与预订酒店费用相同的费用。但是,灾害等非本酒店责任的情况下,无法支付。
第十五条(寄存物品的处理)
(第15条) 1. 仅当住宿客人的物品丢失或损坏是由于酒店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时,酒店才承担责任。如果酒店赔偿损失,将在酒店一般责任保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第15条) 1. 因住宿客人的过失造成物品灭失或损坏时,我们将支付索赔费用。但是,我们将在旅馆综合赔偿保险的范围内支付赔偿金。
2. 我们不接受金钱、有价证券、珠宝或重要文件等贵重物品。因此,客人有责任在住宿期间管理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2.金钱、转账等贵重物品,酒店不承担后果。
第十六条(旅客行李及/或财物的保管)
(第十六条) 1. 如果客人的行李在客人入住前到达酒店,酒店将负责寄存行李,并在客人抵达前酒店同意的情况下,在前台办理入住时将其交给客人。
(第 16 条) 1. 住宿客人在抵达前将其行李带入酒店时,酒店仅在酒店接受其要求的情况下负责保管该行李。行李应在客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在前台交给客人。
2. 如果客人退房后将行李或个人物品留在酒店,且主人已确定,酒店将联系主人并请求指示。但是,如果没有失主的指示或无法确定失主的身份,该物品将被保留7天(包括发现之日),然后运送到最近的警察局。
2. 退房后发现客人遗留行李或物品,并确认其所有权时,酒店将通知行李或物品的所有者并要求进一步指示。如果业主未向酒店发出指示或未确认所有权,则酒店应将物品保留 7 天(包括发现之日),在此期限后,酒店应将其移交给最近的警察局。
3. 前两款情况下,酒店对住宿客人的行李或个人物品的保管责任,在第一项的情况下,按照前条第一项的规定执行;在前款的情况下,按照同条第二项的规定执行。
3.前两款情况下,本酒店对住宿客人的行李及物品的保管责任,第2项情况下,按照同条第2项的规定承担。
第十七条(住宿客人的责任)
(第17条) 如果因住宿客人的故意或过失而给酒店造成损失,住宿客人应向酒店赔偿损失。
(第17条) 1. 住宿客人应赔偿因住宿客人故意或过失而给酒店造成的损失。
附表(住宿费及罚金)
附表1
住宿费等明细(第2条第2项、第3条第1项、第12条第1项相关)
住宿费等(重修第2条第1款及第12条第1款)
| 故障 | 内容 |
|---|---|
| 住宿费 ①基本住宿费(房间费) | 住宿费合计金额1. 基本住宿费 |
| ②服务费(①×10%) | 2.服务费(1.X10%) |
| 附加费用 ③其他使用费用 | 额外费用 3.其他费用 |
| ④服务费(③×10%) | 4.服务费(3.X10%) |
| 税A 消费税 | 税金 A.消费税 |
(注)
1.基本住宿费用以资费或网上预约页面显示的价格为准。
2、税法修改的,适用修改后的规定。
备注:
1.基本住宿费用为酒店价目表
2.这些费用根据有关税法的修订而征收。
附表2
取消费/违约金(第6条第2项相关)
酒店取消费用(重订第 2 条和第6 条第 2 款)
| 收到合同解除通知的日期 | 取消合同时的通知日期 |
|---|---|
| 缺席 / 当日 / 前日 / 两天前 / ~10 天前 | 缺席 / 住宿日 / 1 天前 / 最后一天之前 / 10 天前 |
| 合同申请人数 一般100% 100% 50% 20% (需提前3天申请) | 个人客人数量 100% 100% 50% 20% (仅2天前) |
| 团体(10间或以上)100% 100% 80% 20% | 集团 100% 100% 80% 20% |
(注)
1.%为违约金与基本住宿费的比例。
2. 如果缩短合同日期,无论缩短日期如何,均将收取一天(第一天)的违约金。
3、团体客人(10人以上)部分解除合同时,入住前10天(如在该日之后受理申请,则以受理日为准)占入住人数10%(四舍五入至整数)的客人免收违约金。
备注:
1.百分比表示取消费用占基本住宿费的比例。
2.当合同天数缩短时,无论缩短的天数如何,住宿客人都应支付第一天的取消费用。
3.团体预订(10人以上)部分取消时,入住前10天(入住前10天内接受预订时,以当天为准)的人数的10%免收取消费,小数部分按整数计算。
最后更新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